問:個體工商戶注冊流程
答:(1) 申請人提交開業申請材料,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;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補正材料。
(2) 受理的,發放受理通知書;不予受理的,發放不予受理通知書。
(3) 審核不通過的,發放不予核準通知書。
(4) 審核通過后賦統一社會信用代碼。
(5) 賦碼后,打印核準通知書。
(6) 向稅務機關傳輸開業信息,并向質檢部門傳輸相關信息。
(7) 進行雙告知。
(8) 打印營業執照并向申請人發照。
問:個體工商戶注冊需要什么材料
答:1、《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》,包含《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》、《經營者基本情況表》、《經營場所證明》表等表格,香港、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的,應填寫《個體工商戶(港澳居民)設立登記申請書》;
2、外來人員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,還應提交《暫住證》復印件;
3、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及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》,沒有取字號名稱的個體攤商可以不用提交;
4、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,應當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。
問:個體工商戶注冊資金寫多少合適
答:1、個體工商戶對注冊資金沒有限制,不過大多數人都填3-5萬左右,感覺這個范圍還是比較適合的,但成立公司則需要規定投資資金,其中兩人或以上合伙公司的每人最低出資額為3萬元,獨資公司的最低資金是10萬元。
問:個體工商戶注冊需要什么條件
答:1、注冊資金要求:對注冊資本沒有最低要求
2、名稱要求:可以使用名稱,也可以不用名稱,但使用名稱的個體工商戶,需要申請并核準登記后才可以使用。個體工商戶名稱由行政區劃、字號、行業、組織形式依次組成,組織形式可以選用“廠”“店”“館”“部”“行”“中心”等字樣,但不得使用“公司”“企業”和“農民專業合作社”字樣。